邓晓芒:德里达并没有冲破「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框框
其实在德里达看来,两千年的西方哲学从来就不存在什么实质性的“语言学转向”,而是从巴门尼德以来一直受到强大的“逻各斯中心主义”的统治。
所谓“语言学转向”的说法,只不过表明现代哲学开始意识到并重视自己的这一传统而已;但这并不说明现代哲学在这一点上有了什么重大的突破。
恰恰相反,即使我们时代最具哲学反思意识和冲击力量的海德格尔哲学,在德里达眼里也仍然没有走出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形而上学传统。
我以为,德里达写作《论文字学》(De La Grammatologie)的意图,正是尝试在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边界上跨出决定性的一步:
追溯语言之源并超出语言学的视野,去解构和任意重组一切“痕迹”(Spur)或“记忆的原始现象”(第100页)。但德里达首先必须面对的是这样几个问题。
换句话说,逻各斯中心主义难道不好么?错了么?德里达没有这么问,他的分析是超越善恶、对错之外的,或者说,他正是要解构基于逻各斯中心主义之上的善与恶、真与假等等一系列的对立。
他唯一执着的是“理性”,而这理性当然是完全超出传统逻各斯的理解的,它是一种严格的分析手段,通过这种分析手段,传统逻各斯的一切理性系统(包括海德格尔这样的“存在—神学”系统)中的那个非理性的根昭然若揭。
想想海德格尔对言谈(Rede)、道说(Sage)和倾听的一贯的本体论强调,可知此言不虚。
语音中心主义在索绪尔那里就是音位主义,它来自亚里士多德以降的古老传统,即把言语、语音视为直接标明所指(首先是心境,意义,然后是事物)的符号,文字则是言语的符号(“符号的符号”)。
这种思路把文字看作语言的附庸,甚至是语言的堕落,它对语言虽然起一种记录、加工和简化作用,但这种方便恰好使语言落入了陷阱,使活生生的语言受僵化死板的文字的限制和窒息,使暴力和压迫能有籍口肆意扼杀人性和自由。
所以西方哲学史上,文字通常承担了人类一切恶的名声,所谓“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几乎成了人类的“苦难史”、“血泪史”、“阶级斗争史”的别名,语音中心主义则往往成为内在良心和善良情感的化身。
这一点在卢梭的一系列著作(《爱弥儿》、《语言起源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音乐辞典》等等)中,以及在莱维-施特劳斯的《野性的思维》和《热带闲愁》中,均有极其敏锐和深入的论述。
这两位思想家也正是德里达在此书中重点分析的对象。然而,德里达的分析恰好是要给文字“正名”。
德里达认为,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一惯做法是先确定一个终极所指(“绝对存在”等等),然后把能指一层一层地复盖上去,形成一个固定的等级系统。
但由于这个等级链条的无限性,所以每一层能指都只能视为对更深层次的能指的一种“替补”,而整个过程就是一个以时间为线索的线性地进向最终目的的历史进程。然而,这正是导致现代科学理性和技术主义的最深刻的根源。
德里达主张从这种无望的框架中摆脱出来。其实一切都是“替补”,而且互相替补:
文字是语言的替补,语言也未偿不是文字的替补;而且真正说来,语言更应该看作文字在某种场合下的一种替补,因为文字除了表音文字(拼音文字)外,还有表意文字和象形文字(如中文)。文字从起源上说比口头语言更本原、更原始。
当然,这不是从发生学上说的,而是从现象学上说的。
人类学家已证明有些原始民族是没有文字而只有口语的,因此德里达区分了两种(广义的和狭义的)文字,广义的文字包括一切线条、图案、人为的“痕迹”、荒野小径,甚至言语中的表情动作,手势和姿态(因此言语本身就包含有文字因素),这是任何人类和民族都不缺少的最“原始”的文字。
所谓“间隔”,是与时间的连续性结合着的空间的差异性,是在场中的缺席、生命中的死亡,但也是充实中的空白,是偶然性、可能性和创造性的前提。
但作为间隔和差异的分延、痕迹是无法感知、无法理解的(第89页),也不能作为形而上学的对象。我们可以感知这个和那个有差异,但感知不到差异本身。差异、痕迹并不“存在”。
德里达无意建立一门“分延的形而上学”,他只想追溯一切形而上学之所以可能的前提,这就是他的广义的“文字学”。
对于卢梭和莱维-施特劳斯从“暴力论”的道德立场理解文字的产生,德里达反驳说:
既然在言语中已经包含有文字因素,可见在狭义的文字产生以前也并不是一切都完美无缺的,哪怕是母亲充满怜悯的“柔声细语”也已经是一种“无情的”强制性、即“自然法”了,制定成文的法律只不过是对自然法的“替补”而已(第250页);
何况女性化的情感(爱和怜悯,这是卢梭为言语的道德性提出的论据))本身在现代社会中也可能堕落为某种“暴力和政治反常的典型例证”(第254页)。
其次,这种强制在一定条件下也是人性所必需的,“我们完全可以把即将被称为奴役的东西称为解放”(第191页)。
他指出,怜悯等等“自然的”情感只是潜在的,它们有赖于“想象”的唤醒;而想象是一种“使用符号和外在形式的能力”,它是一切自然能力中最本源、“最活跃的能力”,是“超越自然”的自然能力(见第267、269页)。
所以荀子《解蔽》说“故心未尝不动也,然而有所谓静,不以梦剧乱知谓之静”(杨注曰:“梦,想象也……言处心有常,不蔽于想象嚣烦”),“故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
至于汉字本身的音韵特点则是举世皆知,它主要不是供人阅读的,而是供人习诵的,只有对于不会说汉语的人来说,它才是“聋子和哑巴的书写”。
当然,作为“痕迹”,汉字也是供人观赏的,如金石书法,但书法的灵魂不是思想,而是“气韵”,即语音和情感的“替补”。
如果不考虑汉语“书同文”的政治和道德教化需要,汉字的象形性几乎就只是表达情感意志的一个符号、一个籍口,但也正因为如此,它本质上是趋向于“道常无名”(道家)和“不立文字”(禅宗)的自我取消的,决不具有任何本原性。
所以对于摆脱语言中心主义和逻各斯中心主义来说,汉语是一个不祥的参照系,它不是把人引向文字的创造,而是引向(一切言语和文字的)沉默、无言和失语的。
德里达显然并没有作好接受这一前景的准备,他想不抛弃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传统而超越这一传统,所以他的“文字学”仍然带有一个词尾-logie,我们有理由预测这依然是一种新的形而上学,除非他将这一切全部打上“×”,然后说一句:“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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